一、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吗
1、检察院是可以监督法院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还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检察院和法院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2、职能不同
(1)法院的职责主要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另外还有强制执行职责。
(2)检察院的职责是对执法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和公安)进行监督。检察院除了承担提出公诉外,还承担对贪污、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的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对监狱等改造机关的监督等等职责。
3、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
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
以上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首先两者的性质是有所差异的,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而法院属于审判机关。此外,两者的职责上也是不同的,总的来说,检察院对法院起着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