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诉讼是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一)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撤销决议之诉;
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
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
4、损害赔偿之诉;
5、解散公司之诉。
(二)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监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的;
2、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七)伪造签名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八)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股东起诉有哪些法院管辖
股东代表诉讼其实就是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我国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情况属于股东出资纠纷
股东出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出资纠纷包括虚假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抽逃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可以退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或者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
2.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股东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限制,但发起人人数须为2~200人。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四、资产收益权
五、知情权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八、决议撤销权
九、退出权
十、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