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有以下步骤:
1、由征收部门发布征收公告;
2、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3、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