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包含:
1、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上诉和起诉;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救济权,申请回避权、申请复议权、起诉权、变更权、解除强制措施权、上诉权、上诉权;
4、防御权,使用民族语言提起诉讼、辩护、询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参加审判、最终陈述和反诉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