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被依法注销,贷款还有可能追回。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工资、社会保险和补偿金;
2、欠缴除前项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
3、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