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拘留决定,最长不可以超过十五天,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常见的可以实施拘留措施的情形包括: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