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货币:新加坡海关对于携带入境的外币没有最高金额的限制。2.纳税品:酒类饮料(包括葡萄酒、啤酒、麦酒与黑啤酒)、烟草(包括香烟与雪茄)、服装及服饰、皮包与钱包、人造珠宝、巧克力及糖果、糕点、饼干和蛋糕。3.免税品、电器及电子产品、化妆品、相机、钟表、首饰、珍贵珠宝、鞋类、艺术品及手工艺品、玩具等。4.每位进入新加坡国境的游客,携带不超过价值相当于新币50元的个人用品及食品(巧克力、饼干、蛋糕等)不需要缴税。 16岁以上且来自除马来西亚以外国家的游客,可享受以下的免税待遇;烈酒1公升;葡萄酒1公升;啤酒、黑啤酒、麦酒或钵酒1公升。以上的免税品只供个人饮用,若转售或赠人,则被认为是违法行为。5.转机过境的游客若携带超出规定量的物品,其超出免税范围的部分须存放干海关,并自付保管费。6.凡标有Singapore Duty Not Paid(未交纳新加坡关税)字样的出口酒类、烟草、香烟及有E标示的香烟均不得带入新加坡境内。7.违禁品:受管制的毒品、鞭炮、枪型打火机、玩具钱币、盗版刊物和音像制品、濒临绝种的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猥亵的文章、危险与叛国物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五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第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
第八条 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公正执法,便民高效,维护安全、便捷的出境入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