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记录,可在所在区社保局打印或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账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