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损坏,如果是电梯本身故障且在保修期内,电梯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由物业联系电梯公司进行维修;如果系人为破坏,应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的故障,物业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物业告知全体业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例如有些楼盘会约定电梯广告收入归物业公司所有,电梯损坏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义务;或者有的物业公司会和电梯公司签订长期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电梯发生损坏时,电梯公司应根据维修保养合同承担维修业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楼盘建成时购房的全体业主缴纳,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方不必另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但如果专项维修资金已经用完,则现业主应承担补充缴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