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与终生监禁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能减刑。终生监禁禁止减刑,不受服刑期间表现的影响。而无期徒刑有减刑的可能性,其受到的管制与有期徒刑犯基本相同。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满足减刑的条件即可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终生监禁的罪行重于无期徒刑,一般适用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死缓偏轻的重大贪污贿赂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
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修正案(九)》
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