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为十八岁。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