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异地起诉程序如下: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及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复印件;
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复印件、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3、开庭审理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4、上诉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