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是。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3、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收回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