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我国工程质量标准如果按照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如果根据内容划分,可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如果按属性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如果按标准适用范围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