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较严重的欺骗、不诚信行为;
2、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偷窃);
3、有较明显的暴力倾向(多次斗殴、滋事);
4、较严重的传染疾病,影响公众安全;
5、身体健康状态较差,无法支持正常工作的;
6、不具备岗位所必要的法定资质(如上岗证);
7、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应有客观证据);
8、双方约定的其他合法、合理、明确的录用条件。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才能主张“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即不能再以该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