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日期的证明。
(三)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出的《就业与失业登记证》或反映其就业、失业状态的证明。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五)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