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双方签字才能成立,合同属于合意行为,一方自说自话的东西自然不能当做合同,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个合同是对方做好的,内容也是用人单位填好的,那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说服力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签字,或者没有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一份,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补充签字盖章并交给劳动者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成立,如只有一方签字,该劳动合同并未成立,但并不妨碍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并且对于只有一方签字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认定问题,取决于双方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合同交给劳动者,劳动者本人未签字但是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则判定劳动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反之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同样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