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积金账号在哪里查:
(一)通过支付宝查询
1、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公积金”,在公积金账户中点击“账户查询”。
3、点击进入“账户信息”,即可查看公积金账号。
(二)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
1、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的搜索图标。
2、搜索所在地的公积金公众号,以北京为例。
3、点击右下角的“我的”,选择“账户查询”。
4、点击“公积金查询”,即可查看公积金账号。
(三)登录当地公积金网站查询
1、在浏览器中登录当地公积金中心网站,以北京为例,进入网站首页后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2、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再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3、可以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成功后即可查看公积金账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