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正定县发布最新通报,紧急寻人↓↓↓
周某某接触人员的通报
2月1日,正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故城县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周某某的协查函》,函中告知我县周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随即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已进行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紧急寻找周某某的接触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周某某,男,1月29日17时55分一家六口,到正定县梅山路梅山浴池二楼洗澡,18时50分离开,之后一家六口驾车到正定县外婆人家(常山店)大厅东南角,靠近柱子位置就餐,20时许离开后自驾回家。
1月30日17时许,到达正定县瑞天购物广场,佩戴口罩,扫码完成后,乘坐直梯到达三楼美甲美睫店停留约2分钟,接上先行做美甲的爱人一起到瑞天购物广场三楼意大莱针织内衣店购买内衣。17时28分微信扫码支付购买费用,付款后(交易时间)回意大莱内衣店拿上内衣,之后二人乘坐扶梯经二楼、一楼,到达负一层瑞天购物广场超市购买零食和牛奶(购买散货豆干等物品、并进行称重),18时01分排队在15号通道,微信付款后自驾回家。
1月31日,上午自驾车到故城县中医院、故城县县医院送医疗器械,在故城县县医院做完核酸后(核酸结果阴性),自驾车返回石家庄,约14时许到其公司,14:30许离开公司返回正定(已向公司所在的长安区疾控中心发送协查函),15时许到达正定家中后,自述未外出。
2月1日,居家未外出,后集中隔离。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
二、配合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正定县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0311-88022733 88016261
正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