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家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就业、监管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为主要职能的政府机构。具体来说,该局负责管理和实施十堰市的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关系调解等工作,推进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创新,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效率和公平性,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未履行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争议当事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劳动合同的存在和劳动报酬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