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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早知道》栏目为大家解读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一起来收听收看吧~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篇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补助对象
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原始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2.补助标准
从2021年8月1日起,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460元。补助标准每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进行调整。
3.补助程序
(1)患慢性病的义务兵或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向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审核,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