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很高兴为您解答;相关资料:2024年山东带病回乡最新政策解读: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对象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其中的一类优抚对象,是可以领取补助的。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10月各个地区补助标准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进行调整。因此很多地区补助标准提高。农村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申请流程(仅供参考):1、书面申请本人可根据自身实际病情,向户口所在地村、街道办进行书面申请《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书》,并准备军队医院证明(军人慢性疾病医学鉴定表)、原始病历等,与申请书一同递交至村委会。2、核实资料村委会对个人申请所述情况进行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将证明及申请等资料交由本人,由本人递交至乡镇民政办。3、进行上报乡镇民政办受到本人申请及村委会证明后,对相关资料复印,包括退伍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军队医院证明、原始病历等。上述材料现场复印后,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也就是退役军人事务局。4、评审鉴定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的人员,安排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原病情检查,同时采集身份信息。通过后,在户口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即可领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生活补助发放方式,可按月或一次性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