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七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一: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二:开发商“五证不全”。三:无法正常办理或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四:延期交房催告后仍不交房。五:房屋面积误差超3%。六:质量问题影响使用。七: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或“一房二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