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 (派出所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外休息,周末不办理身份证补办之类的业务,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 (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工作时间办理。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