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教育软件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企业员工内部培训;翻译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不含演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期货等限制审批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务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教育软件的研发、销售;智能制造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科研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信息化、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企业咨询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教学软件、教学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实验室设备、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教学设备租赁;通讯设备;办公设备、日用杂货、文化用品、家用电器、礼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销售。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