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招生条件: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即可到相应学校就读。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携带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在本市经商执照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就读。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子女和招生范围内廉租房居民子女,可在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报名入口报名。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一、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德育为先,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知行合一,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