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上海市交通一卡通可在下面几个地方办理:
(可办理公共交通卡所有业务):
1.轨道一号线:上海火车站站、徐家汇站、莘庄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2.轨道二号线:中山公园站、静安寺站、陆家嘴站、世纪大道站、龙阳路站、广兰路站、淞虹路站、娄山关路站 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3.轨道三号线:曹杨路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4.轨道四号线:大连路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5.轨道八号线:人民广场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6.轨道十号线:虹桥2号航站楼站、虹桥火车站站 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18:30)
【法律依据】:
《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