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职务犯罪、盗窃、诈骗、容留卖淫、贩卖毒品。该院分析发现,其审结的女性犯罪案件呈以下特点:一、女性犯罪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女性在认知和身体都与男性有较大差别,其在犯罪选择上易选择欺骗性、隐蔽性手段,因而盗窃、诈骗案件在女性犯罪案件数中占多数,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许多重要岗位由女性任职,较为隐蔽的职务犯罪数量亦相当大,女性较为感性亦受到外界因素诱惑,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大量出现。二、女性犯罪客体愈发多样化,出现暴力犯罪趋势.涉及罪名最初为盗窃、诈骗到各类职务犯罪,现在有涉及容留卖淫、贩卖毒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甚至出现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抢劫、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愈发常见。三、女性犯罪具有被动性与从属性。
一、刑事案件中强奸罪要如何辩护?
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的辩护应该围绕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强奸罪的主观方面的要件是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而决意强行奸淫、侵犯客体强奸罪的犯罪客体是指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者妇女性的自由权利等辩点进行。
二、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其强迫的对象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和动机不是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