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S店买车交过订金后还能退。但是合同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商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通常在我们买车或买房的时候,商家都会让我们先交一部分“定金””或者“订金”,由于这两个词的读音都一样,往往会造成很多人掉入商家的陷阱,其实它们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宝盖头的定金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相当于立了一个约定,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比如买家买不起了,或者不想买了,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同样的,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比如卖家不想卖了,那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家,这就是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总之一句话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这个言字旁的订金就不一样了,这种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家支付了订金不想买了,卖家会把订金全部退给买家,如果卖家不想卖了,也不用双倍赔付给买家,只把买家交的订金退了就行了,一句话订金是可以退的要是你怕记不住,那只要明白这一点就行了,这个“定”是确定的定,代表就是确定了,是不能退的,言字旁的订是预订的订,这个订金是可以退的。扩展资料: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读起来非常相似,但是并不代表两者的含义也是一样,事实上,定金和订金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如果你没搞清楚,那么后果可能是一个能全额退还,一个要不回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