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非正当防卫的行为:1、防卫过当。2、防卫挑拨。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4、假想防卫。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