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目前没有禁止,因此还是可以的,但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会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同时对拒不支付抚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院会将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并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结束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