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的程序有以下这些:1、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离婚合意,对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他材料,由法院受理。
老年人离婚程序
第一,协议离婚程序:
1、双方先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
3、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第二,诉讼离婚程序:1、先自行写好或者请律师代写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老年再婚后离婚纠纷怎么解决
由于再婚老人双方或一方均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有的超过八十岁以上,因此在调处这些再婚老人的离婚纠纷时,不仅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更要考虑到老人一旦离婚后所面临的养老等实际问题而妥善地处理。首先,要看老人的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引发双方的矛盾到底是什么原因,老人是否已到了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程度。其次,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要做到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处理的原则进行,但在具体财产的分割上,应当根据财产的性质,老人的生活状况等情况作出合理地分割。最后,对老人离婚后的居住问题。掌握的原则是婚前各自有住房的,并且有条件居住回婚前处所的,应当各自居住回去,涉及到房屋权利人不是老年人本人的,应当征询房屋权利人的意见。婚前一方或双方没有住房,婚后也没有获得过房屋的,离婚后各自解决居住问题,但在解决该问题时要和各自的子女做好工作,争取子女能安排好各自父母的居住问题,以防老人离婚后居无定所,造成新的矛盾。《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再结婚的有哪些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再结婚的手续有以下这些: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离婚后再结婚的手续有哪些
离婚后再结婚的手续有以下这些: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老年人婚后再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2)夫妻均等分割;
(3)照顾无过错方;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5)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