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单是准生证吗
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各地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办理而改为生育登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因此该证明是可以视为准生证的。若当地明确实行生育登记而取消准生证办理的情况,公民在生育孩子之前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生育登记证明就可以正常生育并使用其用于办理相关证件,出生证明,上户的情况,若当地还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情况就需要到计生部门咨询明确是否可以使用该证明生育。
生育后结婚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生育后结婚登记这在法律上完全是没有问题的,是允许的,也不会因此要求交罚款。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成都生育服务登记办理资料和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二、办理条件:
1.合法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包含再婚夫妻);
2.怀孕三个月内。
成都生育服务登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
(三)受理机构根据核实反馈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生育登记证明怎么办?
生育登记证明办理需要视情况而定:1、生育证明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2、如果是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3、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生育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