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承包土地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2、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3、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就土地流转意向达成一致,对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4、对土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