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者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依照民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对对方的责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是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任意性。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是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具有赔偿性质。违约责任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违约责任可以约定,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规定;
6、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违约方可以选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