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备份。如果您每次都是在发生纠纷后被动应战,那么对于您来说,风险就太大了。因为有时候,您并非一定能够搜集到其他证据。事先没有做好备份工作,总是寄望于事后去补救,为时已晚。比如您跟用人单位签完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复印一份作为备份。虽然是复印件,但同样可以起到证明的效果。还有些劳动者在拿到劳动合同之后,没有妥善保管,结果用时却发现不见踪迹了。
2、细心发掘证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能够直接证明劳动者所主张的事实,但如果拿不出劳动合同,是不是意味着劳动者一丝胜算都没有了呢?其实并不尽然。打个比方,如果您拿不出劳动合同,而厂方又极力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您仔细想想,当初进厂的时候,厂方是否给过您书面的录用或者报到通知?工资是否都是直接打入您的工资卡或者存折?厂里给过您工作牌吗?只要您保留住了身边的这些证据,就可以间接证明您和厂方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条、社保账户、工卡、胸牌、工作证等都可以证明与该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些纠纷当中,或许您难以取得文字性的证据,但是您的工友或许可以助您一臂之力,为您主张的事实作证。
3、依法投诉。很多时候,劳动者都是势单力薄的,遇到纠纷时,单凭一己之力往往难以力挽狂澜,劳动合同明明签了,但苦于自己没有拿到,其他什么证据也没有,似乎已经山穷水尽,没有其他办法了。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因此,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政府来督促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一意孤行,不予改正,则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因此,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诉讼之时,需要提供一些间接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合同复印件,银行流水,工作证等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