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地域管辖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答
摘要: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以及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包括提交再审申请书,法院审查后裁定再审,开庭审理并作出维持或变更原判决。申请再审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哪些
1、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1.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然后法院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之后开庭审理,由当事人进行陈述和辩论,最后法院作出维持原判或变更原判决等决定。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以上内容,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主要包括被告住所地、被告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法院审查后裁定再审,然后开庭审理并作出维持或变更原判决等决定。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但不会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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