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司债务越来越多,债权人面对公司债务一直不偿还的情况,肯定是希望能够尽快的将自已的债务给收回来了。由于公司的负责人是法人,于是债权人也想要直接跟公司的法人进行追债要求还钱。公司的欠款不能找法定代表人偿还。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应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资产来对外承担责任,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个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应以公司资产来进行偿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不能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来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