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老婆想到法院起诉离婚,而男方也想要离婚的话,那么此时男女双方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如果男方不想离婚的话,则可以在女方起诉离婚后,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说明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并列举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x000D_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_x000D_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_x000D_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_x000D_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_x000D_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_x000D_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_x000D_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