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收股东的股权,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的,催告后,在期限内没有缴纳的,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者应该对于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_x000D_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_x000D_
第三十五条_x000D_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_x000D_
第三十六条_x000D_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