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
2、行为人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又或者是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3、行为人占为己有的数额较大,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4、行为人拒不交还保管物;
5、有其他严重情节。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