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当天可以提交新证据吗
1、开庭当天是可以提交新证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二、开庭日被告人不去委托家里人去可以吗
被告可以委托家人出庭应诉,一般来说,民事案件被告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但是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且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仍应出庭。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