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组织生活会对参加人数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要求支部内的所有党员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除非党员有及其特殊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人数要求具体参照会议形式。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