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对于规定范围内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可以监听,但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要想知道自己是否被监听,需要到公安局了解情况。公安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或者侦查案件的需要,经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对行为人手机进行监听和定位,有关机构应当协助。可以通过卫星定位等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4、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