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特点是:
1、主观目的是犯罪。准备,可谓犯罪手段,其目的是实施犯罪。这一目的表明,犯罪准备是一种具有明确犯罪意图的行为,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是犯罪意图的外化,而不仅仅是犯罪本身或犯罪意图的表达;
2、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做好了犯罪准备。总的来说,这种准备行为是积极为犯罪创造有利条件的总和。
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实施犯罪的停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