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离婚后,债务的分割也是一项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双方不达成一致,离婚后可能会出现其中一方承担过多的债务的情况,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对债务进行清晰合理地分配。起草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注重事实性和合法性。首先,需要详细了解夫妻双方所持有的债权债务,包括房贷、车贷、信用卡或其他类型的债务等。双方还需要共同确认每笔债务的真实欠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及抵押担保情况等,以便于制定合理的征债方案。然后,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对债务承担方式进行规定。一般而言,可以根据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将债务平均分摊给双方,或者按照各自持有债权债务的情况进行划分。同时应当明确债务的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并对逾期还款等情况作出约定。最后,起草离婚协议时,应当注意选择权威专业的律师,避免在法律条款上存在错误或疏漏。此外,为保证两方充分理解和认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可以将离婚协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公证处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