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夫妻随迁入深户是指一方已经在深圳拥有户籍并符合相应居住条件,另一方则申请入户到深圳。夫妻随迁入深户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购房证、缴纳社保证明等。具体材料要求可参考当地公安机关官网。随后,深圳市公安局会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随迁人员可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积金转移、医疗保险转移等手续。但需注意,随迁人员需要符合深圳市相关居住条件且与拟落户单位签订工作或服务协议。在办理夫妻随迁入深户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前准备好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二是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三是尽早申请,避免耽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