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住证本人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姓名与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址、房屋所有权及房屋性质;房屋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的名称;申请原因与现居住事由;申请日期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