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体营业执照纳税,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等税费,起征点分别是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_x000D_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_x000D_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_x000D_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_x000D_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_x000D_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_x000D_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