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伤残鉴定可以做两次。伤残的鉴定应该等待治疗终结后进行,一般是出院以后的三个月,但是如果伤情已经稳定并且可以提前按照医疗机构的建议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枳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如果是有固定物的,比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需要取出其固定物之后,才能去进行伤残的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枳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